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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发表时间:2025-03-12 09:55:54 整理编辑:黔职分类网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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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4〕32 号)要求,在《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的指导下,制定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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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公  办

学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609号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7年4月,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贵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面积1070亩,校舍总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全日制高职学历在校生人数15000余人;现有教职工728人,校内专任教师571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208人,博士、硕士385人;双师素质教师454人,省级及以上职教名师7人,省级优秀教师3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1人;“大国工匠”工作室1个、国家级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大师工作室4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


学院是国家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全国铁道运输类专业示范点、中国铁路总公司电力机车司机培训基地、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省级优质高职院校、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经过十余年发展,学院形成以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群为核心,以建筑工程技术、数字经济、旅游管理专业群为支撑的“两核心+三支撑”专业群。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下设:招生专业评价(评审)工作组、招生录取工作组、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全面统筹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过程。

第五条 招生专业评价(评审)工作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学院招生专业的年度评价(评审)工作,合理制定新增(暂停、停办)专业的评审,确定年度招生专业。

第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组由分管招生副院长任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学院确定的年度招生专业,合理安排、调剂各专业招生计划,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宣传、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委对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关键程序及环节进行监督,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举报电话:0851-87981933,申诉邮箱:32283023@qq.com。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八条 学院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为25个,招生计划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5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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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九条  报名条件

(一)高中类:满足贵州省报名条件;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2023届及以往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2024届、2025届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须完成10门课程考试,每个科目须达到合格。

(二)中职类:已参加我省2025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

(三)专项类:

1.取得我省2025年高考报名的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需全日制就读。

2.同忠辉重工有限公司共同开展辖区内企业员工的专项类招生培养,非全日制就读。

第十条  志愿填报

(一)填报志愿时间:2025年3月10日09∶00至3月14日18∶0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我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选填贵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志愿(最多六个专业志愿)。

(二)征集志愿时间: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须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我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选填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缺额专业志愿。

(三)报考我院专项类考生免收报名考试费,符合资助政策的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可申请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四)报考我院专项类考生须按照贵州省考试院规定的报名类型到我院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出现役证》、我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农民工须持我省户口簿或我省居住证明、在黔务工 6 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清单、社区居住证等在黔务工证明)相关证明材料;

③下岗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须持我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④企业员工须持我省户口簿或我省居住证明、在黔务工 6 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银行工资流水等证明);

⑤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须持我省户口簿按农业农村部门的相关规定提供证明材料。

(五)报考我院“冠名订单班”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吉利发动机订单班)、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忠辉重工订单班)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学费等与普通专业一致,同时享有优先就业机会和企业奖助学金等福利,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且需遵守学院及企业的实习(就业)等安排,毕业后需在该企业至少工作3个月,否则需退还企业提供的奖助学金。

第十一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贵州省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

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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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分类招生考试
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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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第一次填报志愿考生于2025年3月18日,登录学院网站(www.gyvtc.edu.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及要求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二)网上第二次填报志愿考生(征集志愿)时间另行通知,报名成功后,登录学院网站(www.gyvtc.edu.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及要求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一)高中类: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4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60%)”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高中学业考试成绩。符合我院招生专业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并根据比例折算文化素质成绩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后,依据计划、成绩择优录取。

(二)中职类: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40%)+职业技能测试(60%)”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实行全省统考,统一评卷。职业技能测试由我院负责组织实施,并根据比例折算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后,依据计划、成绩择优录取。

(三)专项类:对于已参加我省2025年高考报名并符合初审条件的专项类考生,须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参加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依据计划、成绩择优录取。

(四)“高中类”考生没有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中职类”考生(中高职贯通培养考生和享受录取免试政策考生除外)没有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专项类”考生(享受录取免试政策考生除外)没有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一律不得参加录取。

(五)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六)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但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七)对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八)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以下专业具体招生要求见本章程“第十八条部分招生专业要求”:“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供电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空中乘务、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工业互联网应用”。

(十)通过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获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5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四条 学院是由贵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公办职业院校,严格按贵州省发改委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第十五条 学院依法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制度,从学费收入中提取4%-6%的资金用于学生奖励和资助。奖励和资助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六条 我院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等助学措施。在我院就读的本省户籍脱贫家庭学生,按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政策有关规定进行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同时,按国家政策有关规定进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免学费3850元/年。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七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按照学院学籍规定颁发相应的结业证书、肄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第九章 部分招生专业要求





第十八条  部分招生专业要求

【一】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分为工务方向和电务方向)

【招生要求】身体条件:无残疾、无文身、五官端正、无斜视弱视、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无高度近视(500度以上)等与行业用工要求不符的条件;建议男生身高165cm及以上,建议女生身高156cm及以上,不在此区间内考生可能会影响后期就业,需慎重填报;鉴于企业用工以男生为主,建议女生慎重填报。

专业限制条件: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分为工务方向和电务方向)要求中职学生限装备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土木建筑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专业;动车组检修技术要求中职学生限装备制造类、交通运输类、电子与信息大类专业。

     【二】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招生要求】身体条件:无残疾、无文身、五官端正、无斜视弱视、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无高度近视(500度以上)等与行业用工要求不符的条件;建议男生身高168cm及以上,建议女生身高158cm及以上,不在此区间内考生可能会影响后期就业,需慎重填报。

【三】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工业互联网应用

【招生要求】 无残疾、无文身、无斜视弱视、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无高度近视(500度以上)等。

【四】 空中乘务

【招生要求】无残疾、无文身、五官端正、无斜视弱视、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面部及身体暴露部分无明显瘢痕、胎记、皮疹、体斑以及色素异常;建议男生身高168cm及以上,建议女生身高158cm及以上,不在此区间内考生可能会影响后期就业,需慎重填报。


第十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贵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陈老师   

电话0851—87981901、87981902

网址:www.gyvtc.edu.cn

学校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609号    

邮编: 55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