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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遵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遵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大学城长征大道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贵州省优质高职院校,也是贵州省双高校立项建设单位,占地面积716亩,现有教学院系(部)10个,设30个专业,开办有来自“一带一路”16个国家的留学生班,学院在校生12000余人;现有教职工545人,“双师素质”占专任教师比例60%;其中博士研究生8人,硕士研究生184人;教授12人,副教授72人;其中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省级劳模1人、省级职教名师5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遵义市“15851”第二层次人才4人,贵州省千层次创新型人才4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
学院现有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5个省级骨干专业、3个省级重点专业群、1个省级现代学徒制、5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1%以上,建校60多年来,为服务地方和城乡经济发展,培养了一批以刘丛强院士为代表的杰出人才。
学院独具特色的“红色塑魂、蓝色致用、绿色出彩”的“彩虹文化”办学育人体系成功入选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品牌,先后荣获贵州省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贵州省首批十大高校“文明校园”、贵州省“五好基层党组织”、贵州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四创工作先进单位、
贵州省“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负责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制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分类考试评价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符合贵州省分类考试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报考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按省招生考试院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一)报名时间
第一次填报:2021年3月19日09:00至3月25日17:00, 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第二次填报:2021年4 月8日 09:00至4月14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二)评价方式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报考我院的高中毕业生,须完成11门学业水平考试达8门C等及以上等第,并且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并符合我院要求的高中毕业生按规定时间到我院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2、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实行全省统考,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命题的组织实施。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试,全省统一评卷。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组织职业技能测试,根据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含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分值分别为120分、100分、80分。考试内容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的要求执行。
2021年分类考试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时间安排:
科目 | 日期 | 时间 |
文化综合 | 3月14日 | 上午9:00-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