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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3〕28号)的规定,特制定贵州传媒职业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基本信息
学院全称:贵州传媒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院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乡愁大道50号
学院简介:贵州传媒职业学院2023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隶属贵州省广播电视局,是西南地区唯一一所传媒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大道50号,占地362亩,建筑面积为17.8万平方米。现有专任教师176人。2024年首批招生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融媒体技术与运营、艺术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5个专业。近60年来,学院立足广电、面向传媒,长期深耕广电传媒领域,为贵州乃至西南地区培养了数以万计的广电传媒类管理干部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被行业誉为贵州传媒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
第四条 招生机构
学院成立由学院书记领导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普通高等教育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监督机构
学院成立由党委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的规定,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4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报考类型
根据招生对象的不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中类”、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和针对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的“专项类”三种类型。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
(二)报考对象
1.高中类:参加我省高职分类考试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中职类:参加我省高职分类考试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3.专项类: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第一次填报:
1.2024年3月11日09:00至3月17日21:0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专业志愿(最多六个专业志愿)。
(二)征集志愿(如第一次录取名额满,将不再进行征集志愿):
2024年4月2日09:00至4月8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专业志愿。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
1.文化素质评价:2024年,往届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应届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完成10门课程考试,每个科目须达到合格)。贵州户籍考生在省外就读,返回贵州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使用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须经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认定。
达到此条件并符合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2.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100分):由学院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进行文化考试。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和职业倾向。
测试时间:
第一次 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6:00
第二次 2024年4月13日(星期六)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6:00
(二)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
1.文化综合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实行全省统考。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试。考试根据《中职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按照《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执行。考试时间:2024年3月2日上午9:00—11:30。
2.职业技能测试(100分):面试。由学院自主命题并组织测试,内容为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时间:
第一次 2024年3月24日(星期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6:00
第二次 2024年4月14日(星期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6:00
(三)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参加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测试时间:2024年3月24日(星期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6:00。
(四)学院如果开展征集志愿,考生在参加征集志愿时应选择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可使用第一次录取时的成绩。
(五)测试地点均为:贵州传媒职业学院。考生需提前半小时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到学院所报专业系部查询考场并凭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以在学院信息公布网址(https://gbdsj.guizhou.gov.cn)进行查询。
第十条 录取原则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最终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4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60%
中职毕业生最终成绩=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60%
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的最终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
学院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以及专业报考要求,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分值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技能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二)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三)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四)学院于2024年4月15日前将分类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册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将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其后,学院将下载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示的名单在本院信息公布网址(https://gbdsj.guizhou.gov.cn)进行公示。
(五)五年一贯制和3+3中高职贯通分段制转录于2024年1月10日前按规定上报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审核,办理转录手续,被转录的考生不参加分类考试。
第十一条 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4年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中职毕业生如需参加统一高考的,须在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到各市(州)原报名点进行高考补报名。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奖助学金
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三)国家助学金:以当年财政拨款标准为准;
(四)学院奖学金:对全日制在校学生,学院为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了形式多样的奖助学金机制。
第十四条 助学政策
(一)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入学前自行注册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打印贷款申请表,并持贷款申请表、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与家长共同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贷款。
(二)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退役后考入我院的学生,到校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当年考入我校后去服兵役的新生,须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复学可申请学费资助。退役士兵复学、入学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以当年财政拨款标准为准。
(三)为新生贫困学生专设“贫困学生绿色通道”。如果新生在入学时因为各种原因,没有顺利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缓交学费,通过“绿色通道”先报到入学,再继续申办贷款或补交学费。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传媒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十六条 学生实习、就业本着自愿原则,实行学生与企业双向选择,订单班和现代学徒制班学生也在自愿原则基础上,按照校企合作协议内容进行教学与实习。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贵州传媒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乡愁大道50号(贵州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
邮编:551400
联系电话:0851-84764399
微信公众号:贵州省广播电视局
学院信息公布网址(贵州省广播电视局):https://gbdsj.guizhou.gov.cn
来源:贵州传媒职业学院